课程简介
授课老师: 刘春 刘春,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原副院长/教授 1959年生,四川人。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1982年至2002年任教与西北政法学院,曾任宪法教研室副主任,行政管理(行政法)系副主任,法学三系主任;2002年任教于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现任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兼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主要著作:《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理论研究》、《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研究》、《行政处罚研究》、《行政强制与行政程式研究》、《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行政诉讼法学》。论文类:《内外行政法律关系的理论与实践》、《正确理解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模式》、《国家赔偿的规则原则与规则标准》。
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部重要的党内法规,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实践进程中的一件重要的事项。本课程阐述了这部法规颁布和实施的重大意义,首先它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要求,其次是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最后,贯彻执行该准则必然促进、增强和提高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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